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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一陣子媒體上討論著病患上醫院不能使用全名,這應該是指診間或是護理站張貼列印的名字不能全部顯示,可是,就是有天才矯枉過正。

 

 話說院內早在數年前就已規定張貼就診資料之單據顯示2個字,以保障病隱私;但今天遇到一位天才先生來做檢查,我依據申請單上的全名叫他,他居然回答:「你為什麼叫我全名?不是規定不能叫全名嗎?」說完,還批哩趴拉的唸了一頓,做完檢查,當然還是繼續唸。

 

 人客ㄚ!不叫你全名不跟你三讀五對,如果有什麼差錯不是更可怕嗎?還是你希望我們叫:「××診××號」,受檢時,這樣的叫號方式會比較全名好嗎?

還是哪家醫院是用這種方式稱呼受檢病患?我們應該去參訪一下。

有些時候,給彼此一點空間,無須矯枉過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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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ipeibett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